人事处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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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
2014-06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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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二、在院长的指导下,办理上级及学院的人事公函件。
三、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,按学院规定任免学院中层领导干部。
四、负责管理学院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。
六、草拟学院人事工作的计划、总结、规划、请示报告、规章制度等文件,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。
七、填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,处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、外调、函调的接待工作。
八、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